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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市律师顾问工作成效明显
发布时间:2010年07月20日作者:荆州司法局材
2006-10-23
自2003年10月荆州市人大律师顾问组成立后,在不到半年时间里,市政府、市政协两个律师顾问组也相继成立,随后,各县市区领导机关的律师顾问机构也逐步建立起来。现在全市共建立市县两级律师顾问机构16个,拥有律师成员68人。
     今年初,该市根据工作需要,又提出了为领导干部配备个人工作律师的构想,经过市司法局的积极运作和慎重筛选,24名市级“四大家”领导干部的个人工作律师已经全部选配到位,市委书记段轮一、市长应代明同志分别就工作律师的提法、工作范围、酬劳等问题作出了重要批示。段轮一同志在批示中明确指出:“这种积极探索应继续完善,责权利、范围、程序、酬劳等等,争取逐步形成制度,推进依法行政进程。私人事务也可聘用律师,但付费应公私分明。”副省长阮成发同志在荆州市考核验收“四五”普法工作时,对这一做法也给予了高度评价。
     在切实抓好律师顾问工作的同时,荆州市还特别注重发挥律师的参政议政作用,积极推荐并培养、鼓励律师参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,目前该市共有省、市、县三级律师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20人,占全省律师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总数的28.5%,其中省人大代表中的两名律师代表全部在荆州产生。
     荆州市律师顾问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、探索和总结,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运作模式。从管理角度讲,“四大家”分别由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负责这项工作,遇到具体工作需要律师参加的,由“四大家”的秘书长与市司法局局长进行协调;领导干部个人在工作上遇到有关法律事
 
务,由领导的秘书与受聘的律师直接联系。与此同时,市司法局还专门成立了律师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联络处,专门负责组织律师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定期召开碰头会,交流工作体会和经险,分析全市政治、经济、社会形势,适时提出法律建议。特别是在两会召开前,为确保提案、议案质量,还要召开提案、议案工作专题会议。在制度建设方面,荆州市逐步建立并完善了领导机关律师顾问工作制度,律师顾问团的基本职责和任务,律师顾问组工作规程,领导干部个人工作律师的基本职责,律师顾问组成员办案工作程序等10多项规章制度,对律师顾问工作的程序、范围、职责、任务、费用等都作了具体明确规定,保证了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。
     今年以来,各律师顾问组为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提供法律咨询298次,讲授法制课57次,参与重大项目法律论证55次,起草修改审查合同77份,审查规范性文件40份,参与人大执法监督17次,实施个案监督79件,代理诉讼案件33件,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6000余万元。2004年市政府律师顾问组在为政府代理几起案件时,发现政府有些债权没有得到积极主张,及时提出了为政府主张债权的建议,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,很快制定了《荆州市人民政府主张债权工作实施方案》。今年初,市政协律师顾问组成员鲁英在办案时得知,在周明蓉特大金融诈骗案中尚有3000余万元赃款面临流失可能,迅速将此情况报告有关方面,并由市律协、市政府律师顾问组联合向市政府提出了《关于要求采取果断措施,切实防止我市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的紧急建议》,引起市政府高度重视。目前,荆州市律师顾问工作的触角已经伸向整顿经济环境、主张债权、招商引资等涉及荆州发展大局的各项工作中去,服务领域越来越广